水库大坝管理亟需引入风险管控理念

来源:中国能源报时间:2022-11-28 字体:[ ]

“气候变化叠加使人类活动极大增加了水库大坝风险的不确定”“水库运行面临由环境变化带来的严峻防洪风险”“水库防洪安全与应急管理面临新挑战”……记者日前参加中国大坝工程学会“大坝安全与风险管理专题研讨会”时了解到,针对现有大坝风险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研究不足现状,水利部目前正在编制《水库大坝风险等级划分与评估导则》,对水库大坝风险、大坝工程安全进行了分类分级。

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李国英进入在2022年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会上指出,据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象水文年景总体偏差,水库安全度汛面临重大考验,要全力以赴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

据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高级工程师姚霄雯介绍,截至今年3月底,在国家能源局注册备案大坝共647座,总装机容量和总库容分别占全国总数的78%和55%。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间隔可根据大坝安全风险情况动态调整,但不得少于3年或超过10年。

“在充分总结国内外历史溃坝资料和我国水电站大坝运行特点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大坝隐患问题、大坝特性参数、大坝管理水平、大坝下游影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等多方面风险评价因素,对水电站大坝进行综合风险动态评估。基于大坝风险动态管理系统,根据大坝风险信息的实时变化情况对水电站大坝进行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姚霄雯表示。

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处副处长张士辰坦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高速城镇化背景下,水库运行环境、功能和潜在风险等发生了显著变化。部分水库由“郊野型”向“都市型”转变,保护对象和运维边界的变化对“都市型”水库群的功能定位、运行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水库大坝的安全性尤为重要,如今溃坝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较早期已大不相同。目前,我国水库风险防控体系对下游防洪保护对象考虑不够充分,引入风险理念确定水库防洪标准是值得研究的方向。记者也了解到,大坝坝高的重要性未得到充分体现,潜在高风险的“高坝小库”工程安全标准、运行管理偏低,沟后水库溃坝就是典型案例。

“风险管理与现有大坝管理制度结合不够,大坝工程安全与大坝风险两套决策体系衔接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张士辰表示,“已建大坝风险分析方法仍存在一些缺陷,比如事件树方法中,事件分析只能靠坝工专家经验判断。另外,大坝风险计算的不确定性研究体系架构和技术路线也尚未形成。”

业内人士还指出,目前我国梯级水库群风险评估理论研究不足,而且一些溃坝事故并非源于极端荷载与工程缺陷,而是由深层次的运行管理无法“驾驭”系统缺陷导致。

针对水库大坝风险防范问题,与会专家一致表示,应尽快试行大坝风险评估和大坝风险标准,积累工程经验,逐步完成从工程安全管理向工程风险管理的过渡。业内人士建议,应建立大坝实时动态风险评估技术和闭合管控流程,如大坝隐患属于什么类型、严重程度如何、将来在什么条件下往哪个方向发展、以什么速度发展、对大坝不安全的贡献度是多少、风险源的风险有多大、如何进行处置等。

据了解,在水库大坝风险概念日趋突出的背景下,坝工行业正在研究探讨是否将水利部2021年提出的“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四不”新要求纳入大坝风险标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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