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声明

时间:2026-02-09 字体:[ ]

近期,我公司发现在浙江省余姚市出现以“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大岚镇项目部”名义开展项目施工,该机构实为冒用我公司名称标识开展不法活动。为维护我公司声誉,避免社会公众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现郑重声明如下:

浙江省余姚市“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大岚镇项目部”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及下属专业公司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已向地方公安机关报案。

我公司严正要求假冒我公司名义的机构和个人,立即停止一切非法行为。对于假冒我公司名义实施侵犯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机构和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敬请广大社会公众务必提高警惕,勿轻信非官方渠道的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如您因此遭受损失,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江西水电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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